警方通报
2022年11月11日,我局依法查处一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件。
经查,陈某银 (男,49岁,黄花塘镇人)李某伦(男,43岁,城街道人 ) 、李某(男,16岁,盱城街道人,3人均住黄花塘镇)于11月8日自外省一疫情风险地区返盱后,未及时向社区报备,未按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并出入公共场所,后被溯源调查发现予以隔离管控。11月10日,李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我局对上述3人均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郑重提示: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规定,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并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防线。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处理!
盱眙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