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男子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被处罚!

 2022-11-06 1544来源:网络

私自屠宰生猪,出售未经检疫的生猪肉,容易导致患病或死因不明的生猪流入市场,猪肉质量难以保证,给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带来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始终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于类似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从正规渠道购买猪肉。

案情简介:2022年8月22日,涟水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涟水县某农贸市场陈某经营的猪肉摊位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的猪肉不能提供合法来源渠道及相关检疫证明材料。该局依法对陈某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陈某从事猪肉销售活动,于2022年8月22日从上游购进私自屠宰的未经检疫的猪肉60斤,购进价为13.9元/斤,已全部销售,销售价为14.3元/斤,货值金额为858元。当事人销售上述猪肉的行为,构成了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肉类的行为。2022年10月14日,涟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其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淮安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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