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淮安市人才安居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22〕10号)精神,现就我区人才公寓租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公寓位置:韩资小公寓(集贤路2号)、华创工业园宿舍(集贤路17号)、东城青春苑(迎宾大道与237省道交叉口)
(二)公寓户型:40-75㎡,有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单间、多人间等户型。
(三)配套设施:房间内床、橱、桌椅、洁具、空调、热水器、网络等基本配套。
(四)公寓管理:经开区人才办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经开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申请认定、租金补贴发放,住建部门负责筹集工作,公寓所有权人具体实施人才公寓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二、申租对象
2022年7月后来区创业就业的大专学历以上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在主城区内无私有房产、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未租住公有房屋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申租程序
(一)个人申请。人才来淮后可随时提出入住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携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人才服务中心自主申请。
(二)审查公示。人才服务中心审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通过经开区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人才服务中心予以登记,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三)自主签约入住。申请人与公寓所有权人签订租赁协议缴纳租金并办理入住。因人才公寓房源租尽而未能租住的申请人,须待入住人才退租后,再依次递补入住。
(四)原则上每年上下半年各集中办理一次租金补贴,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申租材料
1. 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2. 人才公寓租赁单位承诺书;
3. 人才公寓租赁申请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4. 申请人身份证;
5. 劳动(聘用)合同、社保关系证明或创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
6.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单身申明);
7. 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等证书;
8. 主城区内无私有房屋及其他保障性住房申明;
9.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补贴标准
3年内采取先缴后补的形式,按市场租金标准享受不同比例的公寓租金补贴。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以上人才补贴100%,本科生(中级职称、技师)补贴50%,大专生补贴30%。租住人才公寓产生的物业、水电网等其他费用由个人自行缴纳。
六、相关要求
在租住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入住或取消补贴:
1. 用人单位已自建职工公寓楼并可交付使用的;
2. 调动或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后不在我区工作的;
3. 转租、转借或改变住房用途的;
4. 在我区变动工作未重新办理申请手续的;
5. 违反人才公寓管理规定,滋事闹事的;
6. 严重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处理的;
7. 连续2个月以上空置的;
8. 其他不符合继续租住或补贴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经开区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3611816
地址:淮安市迎宾大道26号人社局209室
附件:
1. 人才公寓租赁单位承诺书.docx
2. 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docx
3. 人才公寓租赁申请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作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