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民政局发布弃婴送养前公告

 2022-10-02 2365来源:淮安日报

1.2012年4月17日7时涟水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在开发区杨清路与韦六路交会处捡到一名刚出生女婴。

2.2013年10月7日晚,石湖派出所接110指令,在石湖卫生院护理部发现一名被弃男婴(腹裂)。

3.2014年1月29日,在杨口电灌站西南侧河滩发现一名被弃男婴(兔唇)。

4.2014年4月26日上午,闸口水上派出所接110指令,在涟水县妇幼保健院发现一名被弃女婴。

5.2017年3月5日6时50分,涟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郑梁梅初中对面广心书社捡到一名女婴,报警人称凌晨4时在城东东门后元组自家门口听到婴儿哭声后发现婴儿,婴儿穿戴整齐,身上有一字条及800元现金(放在一个红包内),身边有奶瓶、奶粉等物品。

6.2018年8月5日闸口水上派出所在城南田里发现一名男婴,出生约5天。

请弃婴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来我局对接,逾期未有信息,将依法进行送养。

涟水县民政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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