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晚报讯:为有效降低新冠疫情传播,各地相继出台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进入重点场所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相关要求。遵守防疫规定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可是总有一些人不当回事,为了图方便、图省事,冒用他人信息,不遵守相关规定。9月22日,淮安铁路警方就查处两起这样的案件。据介绍,近段时间,淮安铁路警方已查处各类旅客冒用、变造他人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进站乘车案件多达20余起。
9月22日9时许,正在淮安东站执勤的南京铁路公安处淮安站派出所民警夏明明,接到淮安东站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名旅客冒用他人核酸检测结果进站乘车,企图蒙混过关。随后,民警对这名旅客进行核查。经了解,这名王女士打算和同事乘坐高铁出差。由于走得匆忙,没有提前进行核酸检测,到了高铁站才在临时检测点做了核酸检测,但是检测报告要到下午才能拿到,为了能和同事一起上午乘车出行,她便想到用他人的检测报告冒充一下,于是向朋友要了一张显示有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手机截图照片,到进站口进行核验,企图蒙混过关,没想到被工作人员发现。
无独有偶,9月22日11时许,在涟水站执勤的南京铁路公安处淮安站派出所民警陈钢,在根据相关规定对候车旅客开展核酸检测证明抽查时,发现一名旅客出示的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字迹大小不一,涉嫌变造他人的证明。经民警进一步核查,检测证明确系伪造。这名张先生当天准备乘坐高铁前往南通,以为省内出行,不会被认真核查,便没有提前做核酸检测,没想到到了高铁站不让进站。于是,张先生耍起了小聪明,在进站口找了一个陌生旅客,通过添加微信的方式将他人的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借来,通过P图方式变更了信息,变造成为自己的核酸检测证明,没想到被民警核查时发现。
冒用和变造他人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进站乘车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这两名旅客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淮安铁路警方依据相关规定,对冒用他人核酸检测证明的王女士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对变造核酸检测证明的张先生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铁路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每位公民都应该依法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及防疫部门,严格落实防疫相关要求。对于冒用他人核酸检测报告、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查处。
■融媒体记者 王磊 通讯员 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