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安市耕地保护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淮自然资发〔2020〕137号)有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开展了2021年度全市耕地保护激励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已经市政府九届第7次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洪泽区等2个县(区)给予通报表扬;对清江浦区黄码镇等8个镇给予各200万元资金奖励;对清江浦区黄码镇大李村等1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各20万元资金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一、2个激励县区名单
洪泽区、金湖县。
二、8个激励镇名单
清江浦区黄码镇;
淮安区平桥镇;
淮阴区徐溜镇、三树镇;
洪泽区三河镇;
涟水县岔庙镇;
盱眙县马坝镇;
金湖县吕良镇。
三、19个激励村名单
清江浦区黄码镇大李村;
淮安区博里镇贺刘村、苏嘴镇茭陵村、钦工镇贾庄村;
淮阴区南陈集镇孙庄村、丁集镇丁集村、淮高镇安庄村;
洪泽区岔河镇前进村、东双沟镇沿河村;
涟水县东湖集镇钦工村、朱码街道花桥村、红窑镇浅集居委会;
盱眙县古桑街道石龙村、管仲镇大杨庄村、盱城街道雨露社区;
金湖县戴楼街道新塘村、金南镇王庄村;
工业园区宁连路办事处马厂村;
生态文旅区富城路办事处海天路社区。
希望受到激励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进步,再创佳绩。全市各地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