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晚报讯:一个、两个、三个……陆续有市民因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没戴头盔被查处,这是记者8月18日20时10分许在市区水渡口大道南昌路路口看到的一幕。当晚,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在主城区设立卡口,重点夜查骑乘电动自行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
“天太热了,晚上不戴头盔还能吹吹风。”一名被查处的外卖骑手说,其实他白天都戴着头盔,只不过天黑了,觉得交警都下班了,为了凉快索性就不戴了。
在被查处的市民中,不少人抱着类似的想法。记者注意到,绝大多数市民养成了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戴头盔的良好习惯,但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特别是在夜间骑车时,头盔或是挂在龙头下或是放在车筐里、后箱里,就是不肯戴在头上。当远远看到交警在路口执勤时,一些市民这才拿出头盔戴上。
“处罚不是目的,消除安全隐患才是交警查处违法行为的目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刘闯提醒市民,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骑乘电动自行车请一定佩戴安全头盔。
据介绍,针对夜间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夜间查处行动。在8月18日晚间的行动中,交警部门在主城区共设立5个集中检查点,共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200余起。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通讯员 王奂 张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