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淮安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规定15项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容错支持。
《清单》明确,对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履职、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事故风险告知、安全风险报告等15项轻微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全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柔性执法和严格监管并重,对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要限期整改并立案,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整改不符合要求,或虽经整改合格,但在复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严格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来源:淮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