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动者平等享受权利

 2022-07-18 1740来源:淮海晚报

淮海晚报讯:退休后再找一份工作是很多老人的选择,那么,他们的劳动权有保障么?近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案例,表明超龄劳动者平等享受权利。

61岁的徐某退休后,到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在一次上班途中,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赔偿事宜。但公司认为,徐某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与其不构成劳动关系,不予赔偿。徐某于是将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徐某由该公司安排从事保洁工作,平时工作内容较为固定,接受该公司的安排和管理,工资亦由该公司按月打卡发放,双方之间的用工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徐某虽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故对其要求确认与该公司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

市法院相关庭室法官表示,如今社会存在许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在城市务工的劳动者,很多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有些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已完全具备劳动关系特征,依法应当保护这些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给予其平等对待。■融媒体记者 王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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