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一审宣判!

 2022-07-07 1966来源:网络

“南京女大学生西双版纳失联后遇害案”一审宣判,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对案件主谋洪峤判处死刑,受洪峤指使行凶的曹某青、张某光被判处死缓。 

被害人李某月

2020年7月9日,时年22岁的南京某高校应届女大学生李某月在独自前往西双版纳后失联,李某月父亲李胜从老家赴南京寻找女儿未果后报警。 

李某月遇害处

警方反馈告知李先生,李某月于7月9日从南京乘飞机抵达云南昆明,又于7月9日晚上7点从昆明抵达西双版纳,在下了飞机后又于晚上9时16分到勐海县兴海检查站,之后便再无线索。李先生从南京奔赴云南,一直未找到女儿。

在李某月失联25天后,8月4日晚上,云南省勐海县公安局发布案情通报称:经过警方多方调查,最终发现李某月被其男友洪某与他人合谋杀害并埋尸在勐海县郊外。

新闻多一点

2020年7月9日,21岁女孩李某月离开南京居住的小区后失联。

2020年8月4日,云南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公安局通报称,7月18日接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的协查通报,称李某月从江苏南京到达云南勐海后去向不明。经缜密侦查,发现李某月的男友洪某(男,24岁,江苏南京人)等有重大作案嫌疑。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于8月3日在南京市将洪某、张某光(男,21岁,江苏宿迁人)、曹某青(男,20岁,江苏南京人)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尸体。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2020年9月4日,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洪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曹泽青、张晨光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文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2022年1月27日,李某月家属和代理律师一起参加了案件庭前会议。李某月父亲申请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金额从15万降为10万,希望以此“表明要求洪峤死刑的态度”。

2022年1月28日,该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择期宣判。

(来源:扬子晚报、中国新闻网)

◎淮安区钦工镇、石塘镇、顺河镇公益性岗位招

◎金湖县游泳馆招租公告

◎江苏润湖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4名护理

◎租期3年!金湖县人民路128-5号门面房

◎新晨佳苑、颐和花园有房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