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盱眙乐舞者艺术培训中心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况通报
2022年5月3日,盱眙乐舞者艺术培训中心入口处未张贴“场所码”,且无人测温验码;该场所教职员工核酸检测记录,不符合“复课前3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要求;公共卫生间未配备洗手液,且水龙头无水;无场所消毒记录;储备的口罩、手消液等防疫物资较少。未经过行业主管部门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复课验收,其行为违反了《关于有序恢复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的通知》(学校防控组〔2022]13号)的规定。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决定责令盱眙乐舞者艺术培训中心立即暂停经营行为,全面整改经营场所疫情防控行为。
县文广旅游局提醒各艺术培训机构,在当前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一定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复课验收就复课,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一律严肃查处。
盱眙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