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拒绝还款被判刑

 2022-04-12 2382来源:淮海晚报

只想享受信用卡“先消费后还款”的权利,却不遵守按时还款义务?当心信用卡还款纠纷演变成信用卡诈骗刑事案件!

“被告人薛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随着法官落下法槌,薛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其不讲诚信的行为终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17年,被告人薛某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申领了信用卡进行透支,后因无还款能力而未在规定期限内还款。发卡行通过打电话、发信函、派员上门等方式多次催收,薛某仍一直逾期未还款,并通过更换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至案发时,薛某仍欠银行本金共计人民币150608.65元。

涟水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薛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信用卡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使用信用卡后要按照规定及时清偿透支款。广大的信用卡用户,持卡要讲信用,刷卡一定要量力而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透支款的行为。(涟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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