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当事人郑崇雪因做门窗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经人介绍,从张某处借款60000元。郑崇雪向张某出具借条,承诺于2018年10月1日归还借款。
因郑崇雪逾期未还,张某索要借款无果后,于2021年4月15日向淮阴区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审理后,该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令被告郑崇雪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告郑崇雪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张某于2021年11月10日向淮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淮阴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郑崇雪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传票等文书材料,但被执行人非但未于规定时间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如实申报财产、报告有关事项,反而拒不接听法院电话,并拒绝与执行法官会面。
执行法官通过查询被执行人郑崇雪的银行账户、微信及支付宝网络资金账户,发现其均无存款,且原登记在其名下房产已被出卖。因查找不到被执行人郑崇雪的人身和财产线索,案件执行进入僵局。
后经持续努力,执行法官终于与这名“90后”被执行人通上了电话。被执行人郑崇雪表示愿意还款,但希望分期偿还,并和申请人张某通过电话沟通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到法院签订和解协议。
然而,自2022年3月9日起至今,被执行人郑崇雪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在近一个月内,执行法官多次与郑崇雪电话联系约定签订和解协议的时间,被执行人在电话中均表示同意,后却以多种借口拒绝到场,且提供虚假家庭住址信息。
诚信乃立身之本。被执行人多次欺骗法官,拖延执行,挑战法律权威,视法律为儿戏。为依法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4月3日,该院通过官方微信、抖音等媒体发出督促令,限令被执行人郑崇雪于2022年4月6日上午9时到该院执行局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告之若坚持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将继续查封、冻结其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号等相关财产;依法向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视情节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同时,法院也欢迎申请执行人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提供被执行人郑崇雪的去向或财产线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郑崇雪采取强制措施。法院还提供举报电话:0517-84912368。 (淮阴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