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淮卫发[2022) 24号
关于暂停诊所、门诊部诊疗服务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医院、东部战区总医院淮安医疗区、市卫生监督所:
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暂停全市诊所、门诊部诊疗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一、4月2日起,全市范围内的诊所、门诊部(不含医院内设门诊部)全部停诊,停诊的医疗机构要通知已预约患者,做好解释工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其他医疗机构要通过延长服务时间、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医疗服务和开展线.上服务等方式,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三、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接诊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乏力、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
四、所有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院内感染。
五、请各地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落实。
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