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篮打水一场空,虚构劳动关系参保要担责

 2022-04-01 2007来源:淮海晚报

淮海晚报讯:虚构劳动关系骗取保险待遇,以为捡了“大便宜”,实际上却已经糊里糊涂犯罪了。那虚构劳动关系骗取保险待遇,会有什么后果呢?

日前,清江浦区医保局查处两宗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骗取生育保险待遇案件。该案两名当事人解某某(女)和朱某(女)虚构劳动关系,分别挂靠某学校和某贸易公司参加社会保险,生育后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经办人员在审核材料时产生疑问,告知其需提供近一年工资流水,并提醒虚构劳动关系骗保属于违法行为,若有不当行为最好立即自动停止。可解某某和朱某认为工作人员在故意刁难,拒不配合。经调查,该案件疑问线索情况属实,共追回医保基金10008.14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核查处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后可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但少数无业准备生育的女士,在未实际就业的情况下,挂靠培训机构、人力资源公司以及物业公司等中小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虚构劳动关系骗取保险待遇。

清江浦区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虚构劳动关系、实施骗保等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大家切勿为贪“便宜”而触犯法律。

■融媒体记者 蔡雨萌,通讯员 郑马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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