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
3月20日,我局民警连续查处2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件,行政处罚2人。
1、2022年3月20日上午10时许,“天天”蔬果超市负责人马某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对顾客进行测温登记、扫码查验,未要求顾客佩戴口罩。目前,马某华已被我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2022年3月20日上午11时许,“尚客优”链锁酒店负责人郜某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劝阻酒店大厅顾客吸烟,未要求顾客佩戴口罩。目前,郜某玉已被我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和广大居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金湖县公安局
2022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