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
3月18日,我局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行政处罚1人。
经查,3月17日晚,违法行为人高某新(男,54岁,天泉湖镇人)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心生怨气,便捏造录制“我县有1名健康码红色人员自由出入居民小区"的视频,并用自己的抖音账号对外发布,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目前,高某新已被我局行政处罚。
警方郑重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有关疫情信息必须以官方公布为准。广大群众要 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故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盱眙县公安局
2022年3月19日
2022-03-20 2153来源:盱眙发布
3月18日,我局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行政处罚1人。
经查,3月17日晚,违法行为人高某新(男,54岁,天泉湖镇人)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心生怨气,便捏造录制“我县有1名健康码红色人员自由出入居民小区"的视频,并用自己的抖音账号对外发布,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目前,高某新已被我局行政处罚。
警方郑重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有关疫情信息必须以官方公布为准。广大群众要 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故意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盱眙县公安局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