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闻网讯 市民梁先生1999年11月1日入伍,2004年1月1日退伍,退伍后成为合同制保安。“不知道服役的那几年是否等同于缴纳养老金,需不需要补交基本养老保险金?”梁先生希望记者帮忙打听。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伍军人招收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后如何计算养老金和缴费年限问题的复函》(劳办险字[1991]17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纳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合并计发基本养老金。据此,像梁先生这样的,退伍后成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服役期间的军龄应视为缴费年限,不用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戴庆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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