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警情通报:5名来淮返淮人员未遵守防疫规定,处罚!

 2022-03-12 2941来源:淮安区警方

警情通报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我区“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近期,淮安分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查处了多名返准时未按规定报备、拒不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等多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人员,现将相关案例通报如下:

1、3月11日,分局建准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董某成(男,31岁清江浦区张码街道人)与陈某林(男,36 岁,淮安区漕运镇人)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淮,返淮前后均未主动向其所在居(村)委会进行报备,未按规定落实隔离观察等各项防疫措施。

2、3月11日,分局范集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吴某峰(男,52岁,淮安区范集镇人),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淮,返淮前后均未主动向其所在居(村)委会进行报备,未按规定落实隔离观察等各项防疫措施。

3、3月11日,分局朱桥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张某杰(男,25岁,淮安区朱桥镇人)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淮,返淮前后均未主动向其所在居(村)委会进行报备,未按规定落实隔离观察等各项防疫措施。

4、3月12日,分局苏嘴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王某青(女,56岁,淮安区苏嘴镇人)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准,返淮前后均未主动向其所在居(村)委会进行报备,未按规定落实隔离观察等各项防疫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我局依法对上述5名人员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来淮返淮人员,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相关情况,积极配合当地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监测以及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公安机关将加大巡查力度,对于不按规定进行报备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

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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