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缴费的通告

 2022-02-28 154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尊敬的缴费人:

《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淮人社发﹝2022﹞21号)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做好征收系统准备工作,将于2022年3月1日至3月5日期间,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现就暂停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3月1日00:00至3月5日17:00,全市税务部门各渠道(含微信、支付宝、银行批扣、银行柜面、两险缴费服务站等)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社保费等业务不受影响,正常办理。

请缴费人根据以上时间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对于暂停办理缴费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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