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警方发布通报,驾驶人张某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月17日晚,淮安区交警在淮安区府前路与梁红玉路路口西侧300米处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行驶异常,遂拦停检查。车辆停稳后,驾驶人打开车窗时,民警闻到一阵浓烈的酒味,疑似酒后驾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该车驾驶人酒精检测值为130.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令民警意外的是,该车驾驶人张某还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其所驾驶的车辆为网络预约出租车,属于营运机动车。
根据规定,张某因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汽车,将面临吊销驾照,且十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照,即使重新考取驾照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记切记且务必做到!
(来源:乐行淮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