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涟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举报,依法查处一名抱娃驾车的男子。
1月5日晚,涟水交警大队接市交警支队转来举报线索称,一名网民在微博上发一段视频,一男子抱娃驾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核查。经查,视频中抱娃驾车的男子名叫周某(男,29岁,涟水县唐集镇人),其于1月4日晚与妻子一起驾驶小型汽车,沿涟水县深圳路行驶至龙源国际小区附近时,因孩子哭闹,为哄其开心,便抱着娃边驾车边让孩子自己手摸方向盘。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周某妻子觉得好玩,便用手机拍摄了视频,随之上传至微博赢得网友关注。面对民警的询问,周某如实交代自己的违法经过。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七项之规定,周某因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为的,已被处以5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皇甫梦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