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在今年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就发现了13名未成年人在这家酒吧打工或者经常出入消费。”1月11日,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场庭审中,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的公诉人出示的一份份证据指向涟水微时光酒馆。当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淮安市检察院诉涟水微时光酒馆及经营者李某某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该酒馆立即停止招用未成年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其经营场所的行为,并在相关媒体及该酒馆社交经营账号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酒馆招揽未成年人充当“气氛组” 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去年4月份,涟水县检察院在办理部分刑事案件中发现,案件中涉及的多名未成年人长期混迹于涟水微时光酒馆。去年6月18日,在整理好该酒馆招用未成年工的证据后,涟水县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酒馆违法招用未成年工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加强对酒吧行业经营者的教育引导。建议发出后,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先后对酒吧作出了罚款总计1.8万元的行政处罚,但处罚决定作出后,该酒馆迟迟未缴纳罚款。
为了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检察机关决定对这个酒馆立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履行诉前公告程序。为查清事实,检察机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了2次暗访、开展了1次突击执法,发现该酒馆内环境状况较差、人员结构复杂、节目内容露骨且经常出现酒后滋事问题。该酒馆在被2次行政处罚后,不仅继续违法招用未成年人,还通过提供免费酒水吸引职业学校未成年在校生充当酒吧“气氛组”。考虑到该酒馆的违法行为已经侵害了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存在持续侵害可能,而行政处罚只能针对特定的违法事由作出惩戒,淮安市检察院认为有必要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保护未成年群体的合法利益。
去年12月17日,经江苏省检察院批复同意后,淮安市检察机关正式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法院判处酒馆向社会道歉
在1月11日的庭审中,法院查明,2020年10月开始,涟水微时光酒馆(挂牌为V-PARTY酒吧)先后招用60余名未成年人担任营销员、服务员。该酒馆也没有按照规定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并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酒馆饮酒消费。
法院认为,未成年人因其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思想、行为易受到不良因素干扰,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我国宪法、刑法、民法典均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作出了特别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涟水微时光酒馆为达到盈利目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饮酒,招用未成年工,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酒馆在一年多的经营时间里因发生酒后滋事、打架斗殴等事件引发警情数十次,对周边学校的风气造成不良影响,破坏了不特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扰乱了社会秩序,使不特定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遭受被侵害的风险,具有损害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双重性。
法庭当庭宣判,判决涟水微时光酒馆立即停止招用未成年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其经营场所的行为,十日内在省级媒体及该酒馆开设的社交营销账号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如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义务,法院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涟水微时光及其经营者负担。
同时,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淮安市检察院当场向相关家长送达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联合淮安市妇联专家对这些家长进行了面对面的教育。
■通讯员 赵大为 张珍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