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闻网讯 对于不少市民而言,出国旅行,购物是“王道”。随着淮安涟水机场即将开通韩国、泰国等多个国际航线,淮安居民到国外旅游购物将更加便利,如何避免境外“扫货”后缴纳高额关税,也因此倍受市民关注。带着这一问题,记者来到淮安海关采访。
淮安海关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海关监管规定,旅客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但是旅客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并不代表就可以“免税”。对于部分“应税物品”,海关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征税验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的在境外获取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和对进境非居民旅客(指进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的旅客。主要包括港、澳、台地区旅客以及外籍旅客等)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总值超出2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则要全额征税。
对于烟草和酒精制品,根据海关总署《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的规定,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的内地居民可免税带进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和12度以上酒精饮料1瓶(0.75升以下);其他旅客则可免税带进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和12度以上酒精饮料2瓶(1.5升以下)。
另外,海关对以下20种商品实行全额征税验放,其中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这20种商品中包含手机、ipad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常见的物品。
记者 唐筱葳 通讯员 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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