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和减少冬季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淮安交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区域、路段不定时开展酒驾醉驾整治,坚决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现曝光几起典型案例。
●醉酒驾车被查悔恨不已
2021年12月27日,一名男子因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被市交警一大队民警查获。在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时,男子痛哭流涕、悔恨不已。
当晚,民警在健康东路与桑园路路口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一男子驾驶摩托车由东向西驶来,民警将其拦下后发现这名男子酒气熏天,有酒驾嫌疑。面对民警,该男子也很“爽快”地承认自己晚上连着喝了两顿酒,先和朋友吃饭喝酒后又去KTV喝了一些酒。经呼吸式酒精测试,该男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男子在得知醉驾会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申领后,竟当场痛哭流涕。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该名男子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醉酒驾驶趴在方向盘上熟睡
2021年12月27日,涟水县交警接到举报称,在炎黄大道与涟洲路路口处发现一辆小轿车停在红绿灯处,驾驶人疑似酒驾。民警到达现场后,透过车窗看见驾驶人趴在方向盘上熟睡,还隐隐听到打鼾声。此时车没有熄火,十分危险。民警立即敲击车门将其唤醒,询问他是否身体不适,为何把车停在路中间。驾驶人打开车窗后,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鼻而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违法行为人朱某建体内酒精含量为120.4mg/100ml,系醉酒驾驶。
目前,案件正在侦办当中。
●酒后驾驶驾驶证被记分暂扣
2021年12月28日,市交警高速二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涟水收费站对一辆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蔡某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2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民警依法对蔡某实施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
●伪造驾照开车被立案查处
因醉驾被拘役45天且驾驶证被吊销,出来后伪造驾照继续开车,1月2日,祖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使用伪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市交警高速四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当天,民警在新扬高速194KM处八仙台服务区对一辆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人祖某将一本名为祖某龙的机动车驾驶证出示给民警看。民警仔细辨认核对后发现,该驾驶证系伪造证件。
经查,祖某于2021年3月底因醉酒驾驶被拘役45天,其持有的B2机动车驾驶证被泗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吊销。拘役期满释放后,祖某为了能够继续驾驶机动车,于2021年6月初通过路边小广告、利用别人的身份信息,伪造了一本假的驾照,并持该伪造证件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至事发。
违法行为人祖某因驾照被吊销期间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立案查处。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乐行淮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