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医保局提升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2021-12-29 1577来源:淮安日报

淮安日报讯: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淮安区医保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保障问题,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完善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政策,提升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水平,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办实事的实际行动,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该局落实参保主体责任,做好分类资助参保工作,重点做好低保户等困难群众参保工作。健全困难群体参保台账,确保纳入资助参保范围且核准身份信息的困难群众动态纳入基本医保覆盖范围。做好困难群众参保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跨区域参保关系转移接续以及非因个人原因停保断保的,原则上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确保待遇接续享受。2021年,全区12.36万名困难群众全部由财政资助参保,参保率达100%。

增强基本医保保障功能。该局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落实困难群众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两降两提高”政策,即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加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该局完善落实困难群众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明确救助费用范围,严格执行基本医保“三个目录”规定,合理确定救助水平和年度救助限额,按规定做好分类救助工作。年度救助限额内,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按不低于70%的比例报销。经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由政府实行兜底保障,个人自付比例不超过10%。

■通讯员 姜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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