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妄想通过网络赌博实现发财致富梦,没想到成了骗子眼中的“猎物”……
以案为鉴
近日,经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男子庞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2020年下半年,待业在家的庞某偶然看到某网络直播间内有主播和网友进行“炸金花”赌博。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庞某在充钱参与后发现,其连续三次均拿到三张一样的牌,在“炸金花”中属于较大的牌。在主播怂恿庞某下注“翻本”的时候,已连输两把的庞某很快意识到这是个骗局,果断退出直播间。侥幸逃脱骗局的庞某,冷静下来后居然动起歪心思,准备用同样的方式骗人,想着发一笔财。庞某为掩饰自己的犯罪行为,特向朋友要了银行卡账号、支付宝及微信账户等,便于实施诈骗。
2020年11月9日,庞某在某平台直播间开始直播“炸金花”,一场由其自导自演的“好戏”正式上演。在直播间,除了庞某是真的,其余7个座位的玩家均是假的,全由庞某通过后台进行操作。痴迷赌博的张某被庞某直播间开设的“炸金花”吸引,要求参与赌博。张某从深夜十一点进直播间到次日凌晨两点,共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给庞某转账12次,共计98900元,直到没有钱再下注时,才意识到可能被骗了,于是赶到公安局报警。2021年5月,民警将庞某抓获归案。
温馨提醒
如何避免网络赌博诈骗?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您——
参与网络赌博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平时不要浏览非法网站,更不要在网络上赌博,避免被骗。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并留存证据,不要因为被骗金额少或者害怕暴露自己的赌博行为而选择不报警,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当前,“断卡”行动正在全国如火如荼开展,手机卡、银行卡等都需要实名登记,犯罪分子为逃避警方打击会购买他人手机卡、银行卡等进行交易。要谨记银行卡、手机卡等不能随意买卖、租借,否则,轻则信用惩戒、重则判刑坐牢,追悔莫及。
■通讯员 杨 洋 刘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