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其形、先闻其声的非法改装“炸街车”,不仅影响市民生活而且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期,非法改装机动车、飙车等“炸街”违法行为有所抬头。为严厉打击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市交警支队开展非法改装“炸街车”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炸街车”。
交警重拳整治 “炸街车”被查
时间:11月12日晚23时
地点:珠海路与康三路交叉口
车牌:苏HTXXXM
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珠海路与康三路交叉口巡逻时发现,一辆本地牌照的黑色轿车发出一阵刺耳的声音,存在非法改装嫌疑。随后,民警让车主停车接受检查。民警检查发现该车后尾翼排气系统被改动,该车驾驶人陶某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时间:11月12日晚23时
地点:水渡口大道南昌路口
车牌:苏H1XXX8
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水渡口大道南昌路口巡逻时发现,苏H1XXX8机动车存在非法改装嫌疑。经检查,该车排气管涉嫌改装,驾驶人孙某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发现“炸街车” 市民可随时举报
一旦发现“炸街车”交通违法行为,广大市民可以随时拨打122进行举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
对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公安交警部门都将认真核查,一经查实将依法对这类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相关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古楚平安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