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网络非法放贷

 2021-11-11 1824来源:网络

承办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如有资金需求,一定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找正规的借贷平台进行借贷,切不可被网络上各种快速放款、超低利息等广告迷惑,如果遭遇此类非法借贷平台,一定要保存好证据,尽快报警。

“信用贷、无抵押、不收取任何费用,随时放款……”这样的贷款小广告您一定不陌生。半年时间里,职业放贷人张传林(化名)团伙通过网络平台放贷967人,累计金额2500余万元。日前,洪泽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一起网络非法放贷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张传林是“90后”,一直靠打零工养家糊口。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借贷宝平台可以解决平时急需用钱的问题,借款期满后,张传林因无法填补透支的“大窟窿”,索性玩起“失踪”将放贷人微信拉黑。这次借贷经历让头脑灵活的张传林嗅到了“商机”,他独自研究网络借贷流程、借款模式,并决定在借贷宝平台上“小试牛刀”。

注册账号、筹集资金、购买客户信息……万事俱备后,张传林终于接到了“订单”,放款对象主要是一些赌博人员。为防止出现“死账”,张传林通过视频方式查验对方身份证、网贷还款情况,确定对方偿还能力后,便放贷500至1000元。

2020年9月,张传林正式成为一名职业放贷人。他从信用卡中透支30万元,租用房屋作为网上放贷流量客服工作点和中介客服工作点,并购置电脑、办公用品等设备,招募管理者、财务人员、业务员共16人。

为寻找目标客户,张传林一方面派专人查看借贷宝等网贷平台上活跃客户,主动与对方联系;另一方面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客户信息,进行定向精准推广,并通过让客户提供个人材料,查询第三方平台查询信息,掌握放贷对象社保、公积金、网贷记录、芝麻信用等内容,进而判断客户还款能力和信用。

经过层层筛选,确定对方为优质客户后,业务员便指导客户在借贷宝等平台签订欠条、借条或者钻石、黄金等物品购买协议,但实则“阴阳合同”。合同中借款金额为放款额度,但实际放款均扣除当期利息(砍头息);合同中利率为0或不写明,但实际一期利率为15%至30%不等。签好合同后,贷款公司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向客户放款,若遇到无法按期还款的客户,业务员会与客户协商支付延期的利息,直至客户全额还款。

2020年11月,家住洪泽的张某因急需用钱在多家网络平台借贷,为了还清网贷,张某前后在网上签订了15笔贷款,其中向张传林借款7笔,生成借条21万元,实际到账15.65万元。滚雪球式的借贷让张某不堪重负,只好选择报案。2021年3月,洪泽警方在河南、苏州等地抓获张传林团伙成员10人。

案发后,洪泽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释法说理,运用认罪认罚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促成犯罪嫌疑人退赃,尽力挽回被害人损失。(陈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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