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下午3时许,违法人郑某在涟城街道行政大厅车驾管业务窗口办理业务时,因使用他人身份证已取好并用过的号继续排队被窗口民警发现,且告知不予办理后,郑某某对此心怀不满,在处理窗口用极其恶毒的语言公然辱骂窗口民警,试图制造影响迫使民警就范,此行为严重阻碍了其他群众正常办理业务,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见状后,工作人员立即将情绪激动的郑某现场控制,并依法移交辖区派出所受理调查。
经查,郑某某如实交代自己情绪激动,因不满窗口工作管理而谩骂民警,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经过。
目前,郑某某已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来源:涟水县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