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洪泽一“黑校车”核载8人竟载17人,驾驶人获刑!

 2021-09-13 1367来源:淮海晚报

淮海晚报讯:近日,洪泽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黑校车”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刘某获刑。

刘某与妻子万某共同经营一家校外培训中心,刘某负责驾驶私家车接送学生。今年4月,刘某驾驶核载人数为8人的小型面包车,搭载了张某某等16名学生由洪泽区黄海路某培训中心行驶至建设路某小区东门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在道路上驾驶无资质机动车辆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对刘某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官提醒,从事校车业务,关系到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本案中,刘某应当知道超载的危险性,但仍由核载8人的车辆搭载17人,超载率高达125%,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希望各培训机构严格规范学生接送管理制度,严禁未取得校车许可的车辆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广大家长也应当提高警惕,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融媒体记者 张金宇,通讯员 陈一鸣 严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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