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日报讯:9月1日,一场执行“清场行动”在淮安区里运河畔的加油站拉开帷幕,淮安区人民法院打响“秋风”专项执行行动“第一枪”。
2015年4月17日,原告夏女士成功竞拍加油站,并于当年次月与被告张天(系化名)达成口头协议:将加油站交与张天经营,张天按年支付租金。后因张天长期未支付租金,夏女士索要未果,遂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张天将加油站腾空退还。审理过程中,夏女士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租金标准和拖欠租金的事实,后支付租金的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法院判决双方租赁合同解除,张天将加油站腾空后交付予夏女士。判决生效后,张天仍长期占据加油站,拒不腾空交付,对建设里运河风光带的前期拆迁工作造成阻碍。
该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吉园园多次与张天联系,张天不接电话、不回信息。吉园园多次协调当地村委会上门劝说,并到张天住所张贴公告,要求其限期搬离,但张天仍不为所动。经报院领导研究同意,淮安区法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强制清场。
9月1日上午,该局执行局局长纪志阳带领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此次行动共出动干警20人、警车6辆,邀请公证处公证员、检察院民行科人员、区人大代表、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等人员全程见证、监督执行,并协调当地派出所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历时4个多小时,经多部门联动执行,加油站腾空行动顺利完成。
9月2日,淮安区法院向张天作出罚款50000元的决定。
■通讯员 李 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