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男子从诈骗基地逃出后,竟然摇身一变成了“卡头”!

 2021-08-11 1777来源:淮海晚报

近日,由洪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当地首例“卡头”收卡、贩卡为境外不法分子提供银行卡信息,用于电信诈骗支付结算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获法院判决,楚爱军(化名)等7名被告人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三个月有期徒刑,部分人员适用缓刑,并处两万元至三千元不等罚金。

2020年9月,在微信好友“阿旺”的引诱下,“90后”楚爱军怀着发财梦,邀请两个朋友一同踏上异国淘金之路,几经周折终于到达梦寐以求的“发财地”——缅甸贺岛。

到达缅甸后,“公司”将他们包装成拥有名表豪车、阳光帅气的富二代,配发一部手机用于添加女性好友进行聊天,帮助楚爱军这批新进“小白”提升诈骗“专业素养”。然而一个星期过去,楚爱军一单也没有做成,又害怕诈骗被抓,于是与同行老乡商量着回国。在按要求交付“赎身费”后,三人筹集费用一同乘皮筏艇返回国内。此次“淘金之旅”最终以三人被云南省孟连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查获并各罚款1900元而告终。

虽然国外淘金未果,但掌握诈骗技能的楚爱军却发现一条便捷“生财之道”。回到老家洪泽后,楚爱军仍与其上线“阿红”保持联系。受其引诱和指使,楚爱军收受其2000元运作经费,主动寻找“卡农”办理银行卡为该团伙诈骗资金结算提供便利,成为当地名副其实的“卡头”。

通过朋友互相介绍,楚爱军迅速在当地发展6名“卡农”,收购11套银行卡。为规避打击,防止暴露身份,楚爱军将收购到的9套银行卡采取非实名方式邮寄给“阿红”。

2020年9月,受害人陆某在微信上添加了一个叫“初心”好友,并在其“指导”下载某投资平台注册投资,起初陆某只需要在网站上跟着“买涨、买跌”就可以轻松收益,尝到“甜头”的陆某决定加大投资金额,但此时系统却显示操作不当,需要交纳违约金、解约费。在投资平台上累计投入近65万元的陆某意识到自己被骗,立即向警方报警。

警方顺藤摸瓜发现陆某被骗资金转入洪泽某银行的个人账户中,并且仅在一个月内,就有18笔大额资金、共计932万元流入洪泽银行个人账户,而这些账户均为楚爱军发展下线的“卡农”账户,根据“卡农”交代,警方很快将楚爱军抓获。

案发后,洪泽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专人提前介入,和公安机关进行多次会商,对案件情况仔细研判,指导侦查机关收集被告人及涉案人员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涉案银行卡被诈骗人报案的相关客观证据,确定各被告人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行为的主观明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针对楚爱军系收卡、贩卡“卡头”,其他人系卖卡“卡农”提出不同幅度、差异较大的确定性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作者:陈苗;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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