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晚报讯:日前,清江浦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男子杜某凭假转账记录截图骗鱼、骗狗、骗手链,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经查,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间,被告人杜某通过微信联系卖家,谈妥价格后,编造虚假身份信息、利用网上软件生成转账记录截图及短信记录等获取被害人信任,多次骗购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1585元。其中,2018年4月,杜某骗取被害人杨某价值人民币1656元的“黑桃A银版”观赏鱼6条;2019年7月,杜某以同样手段骗取被害人顾某价值人民币5429元的琥珀手链1条;2020年4月,杜某骗取被害人刘某价值人民币4500元的德国博美犬1只。
那么杜某就不怕别人当场去查证吗?庭审中,杜某表示,每当被害人产生怀疑,提出没有收到钱时,他就会解释银行转账会延迟1-3个工作日,并利用该借口多次骗取卖家先发货。收到货后,他便删除微信并停机。
骗来骗去,骗到最后,杜某得不偿失。庭审前,为获得被害人谅解,杜某按“黑桃A银版”观赏鱼的认定价格对被害人杨某的损失进行了赔偿;将所骗博美犬退给被害人刘某,另赔偿人民币1000元;将所骗琥珀手链1条主动上交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归案后,被告人杜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已全部退赃、退赔,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杜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融媒体记者 王磊;通讯员 张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