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公安严打涉疫违法犯罪!连续查处25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件,依法打击处理30余名违法人员

 2021-08-04 1842来源:盱眙公安微警务

连日来,盱眙公安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责任担当。连续查处25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件,依法打击处理30余名违法人员,用担当和奉献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铮铮誓言!

一、发布涉及疫情谣言

8月3日上午,有人通过微信发布 “大明居明天开始公职人员、国企单位的都能出去上班了!”的谣言,扰乱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我局通过网络巡查及群众举报发现后,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及时将发布谣言的王某(男,31岁,官滩镇人)抓获。目前,王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我局行政处罚。

二、违规处理进口冷链食品

8月2日下午,违法行为人李某蒙(男,38岁,河南省商丘市人,在我县经营卤肉生意)无视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依法打击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行为的通知》规定,在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充分告知的情况下,仍将进口的500公斤牛肉直接流入其加工点,被我局治安大队民警查获。根据规定要求,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提前登录“淮安冷链”和“江苏冷链”APP平台报备,并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查验、消毒、核酸检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我局决定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李某蒙予以行政处罚。

三、违规营业

8月1日,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广大群众不串门、不聚集,麻将馆、棋牌室等场所暂停开放。但官滩镇张某云(女,46岁)无视通告规定,在家中聚集人员打牌娱乐,被我局官滩派出所巡逻民警当场查获,并予以行政处罚。

同日,赵某梅(女,53岁,盱城街道人)在盱城街道金源北路附近自己经营的棋牌室内聚集赵某、袁某娟等13人赌博,被我局新城派出所巡逻民警当场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局决定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且参与赌博的赵某梅等14人分别予以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四、未按规定报告行程

2021年7月13日,我县一食品公司职工明某某(女,20岁,云南省临沧市人)从云南乘飞机到南京禄ロ机场,后乘车到公司上班。7月23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明确来盱返盱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要求7月10日至20日进出南京禄口机场的所有来盱返盱人员一律主动报告并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明某某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李某某(男,50岁,山东省滨州市人)报告了行程及健康码为“黄码”的情况,李某某未向公司所在社区报告,也未要求明某某采取隔离等相关措施,后被社区工作人员排查发现。7月30日,我局决定对李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五、殴打防疫工作人员

7月30日上午10时许,马坝镇双马村工作人员在开展外地返盱人员核查工作中,辖区居民周某春拒不配合健康码、行程码检查,并殴打工作人员,同时拒不配合马坝派出所民警口头传唤,后被强制带离现场。7月31日,周某春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六、破坏疫情防控设施

8月2日,修某明(男,50岁)私自对穆店镇设在桃园小区路口的疫情防护网进行“撕扯”,将防护网拽出一个通道口供自己出入方便,后被我局穆店派出所巡查发现,并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到不串门、不聚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相关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认真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制度,为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筑牢严密防线。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处理!

(来源:淮安盱眙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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