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07-12 3382来源:淮安日报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年6月25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将其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对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南阳考察调研时再次强调,“要发展中医药,注重用现代科学解读中医药学原理,走中西医结合的道路”。《中医药法》和《江苏省中医药条例》的实施,2020年11月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步伐注入新动力。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市中医药发展仍然存在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中医药特色优势不够彰显、基层服务能力相对薄弱、专业人才总量不足、产业发展不够壮大、中医药发展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急需市级层面出台实施意见,加强统筹指导、科学规划和政策扶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20〕23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江苏省中医药条例》,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着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提升能力,为建设苏北区域医疗高地、打造“健康淮安”贡献中医药力量。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成苏北区域中医药发展特色市,实现“六个一”的发展目标:振兴一个品牌,即“山阳医派”中医品牌;打造一个集群,即国家、省、市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群;优化一个体系,即覆盖城乡、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壮大一支队伍,即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升级一个产业,即基础实、质态好的中医药产业;健全一套政策,即责任清晰、措施有力的中医药发展配套政策。

二、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推进中医医疗资源提档升级。加快推进市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新改扩建工程,积极申创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单位、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省级中医专业化护士培训基地,力争编制床位达到1000张以上,在全省同类医院排名实现进位争先。加强县级中医院建设,推动盱眙县中医院、涟水县中医院、楚州中医院建设三级中医院,淮阴区中医院创建二级甲等中医院。到2025年,市、县两级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新增1-2所县级三级中医院。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

(二)筑牢中医药服务网底。推进中医药融入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到2022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卫生院全部设立标准化中医馆;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覆盖率达100%。加强县域中医医共体建设,健全县级中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帮扶机制。支持医联体、医共体之间申请调剂使用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发挥基层中医药专业人员作用,实现中医药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的全覆盖。推动名老中医工作室在基层建设工作站,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到2025年,全市建成15个名老中医基层工作站。加大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力度,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街卫生院提供15项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8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中医诊疗量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力争80%的县区创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三)加强“智慧中医”建设。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和监测统计能力建设,提升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到2025年,三级中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5级,二级中医院达到4级。推进基层中医馆信息系统与省、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开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智慧中医服务体系。鼓励应用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到2025年,建设7所互联网中医医院。

三、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提升中医药诊疗水平。进一步完善二级及以上中医院科室设置,遴选、培育一批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单位,到2025年,力争建成1-2个国家级、8-10个省级、25个以上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成2-3个省级中医重点学科。遴选心病、肺病、康复、内分泌等中医优势专科建立专科联盟,完善市、县、镇三级中医专科诊疗临床协作机制。推动市中医院创成市级卒中救治中心,2-3家县级中医院创成市级胸痛(创伤、卒中)中心,进一步提高急危重症中医药救治能力。深入开展中医经典病房建设,形成“一院一特”的品牌效应。

(五)加强中西医结合临床协作。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老年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和其他有条件的专科医院规范设置中医药科室和中医床位,配备相应中医药人员,争创全省综合(专科)医院示范中医科;市妇幼保健院、涟水县人民医院、盱眙县人民医院争创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立中西医结合会诊制度,将中医药纳入多学科会诊诊疗体系。围绕重大疑难病及常见疾病,建立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合作机制,建成一批中西医高效协同、引领示范的医院(科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优化使用。

(六)完善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二级及以上中医院标准化发热门诊设置,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和重症医学科建设。组建市、县两级中医药应急队伍,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中西医协同。加强中医防治传染病相关学科建设,开展疫病研究,挖掘整理吴鞠通《温病条辨》等古代医学典籍,总结疫病发生规律,及时推出中医药预防和治疗方案。优化整合全市中医药资源,争创省级疫病临床医学中心。

(七)提升中医药疾病预防和康复服务能力。发展中医治未病、特色康复等服务,二级及以上中医院全部规范设置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将中医治未病充分运用到养生保健、重大疾病预防、慢病早期干预和健康管理中,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街卫生院能够开展治未病工作,将治未病项目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在适宜人群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积极开展“膏方养生节”等活动。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逐步建立“体医融合”的健康服务新模式,建设10个运动促进健康服务中心。推动市中医院创建省级中医康复中心,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建设中医特色康复科,推广一批中医康复诊疗方案。通过签约合作、内设医务室等方式,推进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各类养老机构和基层康复机构中应用中医适宜康复技术,夯实中医康复服务群众基础。

四、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

(八)加快“淮药”种养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重点推进瓜蒌、芡实、丹参、野马追和地龙、水蛭等现有优势种养中药材发展,扶持试种太子参、明党参、泽兰、薄荷、蒲黄等道地中药材,支持申报养殖中华大蟾蜍,不断拓展中药材品类、功能及种植养殖规模,培育更多“淮药”名品。打造以盱眙县西南片区为主的道地药材生产基地,以涟水县陈师百药园和洪泽区南部片区为主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到2025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推进中药材质量与种养技术关联性研究,支持高校院所、医药企业开展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整理、提纯复壮、引种驯化与高效栽培,完善中药材种子种苗和种养标准,进一步规范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使用管理。加强对新型职业药农种养技术培训。对种植养殖规模达到要求、在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内的中药材,鼓励申报地理标志登记。鼓励各地加大对中药材种植养殖经营主体政策扶持力度,对未纳入省级财政农业保险奖补目录的中药材险种,县区、园区可给予保费补贴,构建中药材种植养殖保险长效机制。

(九)强化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建立由市场监管(药监)部门牵头、多部门分工负责的中药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地产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制剂质量监测和产地、采收日期等信息标识溯源管理。强化医疗机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管理,探索与兄弟城市、医院建立采购联盟。促进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强化对中药材、中药饮片供应商审计。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中成药生产品种进行全覆盖检查,逐步增加市场上在售的中药饮片抽检批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中药制剂室建设,探索建设全市中药制剂中心,统一管理,标准化生产,满足全市各医疗机构中药院内制剂需求。指导中药生产企业参与国家中药技术评价体系建设,提升质量可控性。加快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与卫健、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以智慧监管助力保障中药质量安全。

(十)做大做强中药工业。试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趁鲜切制的中药材用于中药饮片生产,组织研究筛选、推荐趁鲜切制的地产中药材品种目录、切制加工工艺和切制加工标准,推进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标准化、集约化。充分发挥台淮、沪淮、宁淮合作平台优势,招引龙头药企来淮兴办中医药企业。引导企业创建示范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推进浦金药业、康美制药、融昱药业、承开中药和永安制药等本地中药企业加强装备升级、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鼓励使用本地中药材、菌种发酵物作为主物料的中成药生产形成规模优势,扶持独家生产、拥有知识产权的品种。到2025年,力争培育年开票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2户、5亿元以上企业1户,推动承开中药等企业实现创业板新三板上市“零”的突破,中药产业规模占医药产业比重达12%,推动中药企业能级提升、产业规模扩大、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十一)大力发展“中医药+”业态。推进“中医药+康养、旅游、文化”融合发展。充分挖掘盱眙第一山国家森林公园等优质生态资源,发展中医药森林康养;推进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建设1-2所中医药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鼓励依托护理院、疗养院等设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养生保健机构。依托金湖水上森林公园、老子山温泉度假区、铁山寺森林公园以及天泉湖旅游度假区、白马湖国家级湿地公园等,发展康养度假、药膳疗养、中医研学等多种形式的医旅融合产品,打造1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3-5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3-5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推动淮安文创港与淮顺堂、承开中药等企业合作,联合开发中医养生茶、古方药酒等特色中医药养生产品,建设中医文博场馆。

五、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

(十二)完善中医药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卫生与健康教育中纳入通俗易懂的中医药知识,鼓励开发特色校本课程,提高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合理扩大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中医药类专业招生规模,在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和中药学专业基础上,开设中医学、针灸推拿等专业,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医药专业体系。推动市中医院与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合作建设附属医院。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到高等院校担任兼职学业导师。加强中医药从业人员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强化临床师资中医教学意识培养,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三)促进中医药人才队伍专业发展。加大中医药人才招引力度,通过公开招聘、“名校优生”等方式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允许使用“特设岗位”引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加强对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扶持,鼓励实施中医药人员“县管镇用、镇管村用”聘用制度,将中医医师纳入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重点对象,强化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比例力争达到25%,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0%。依托中医重点专科(学科)、临床教学基地、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等平台,加强中医药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骨干人才培养,力争到2025年全市拥有省中医药领军人才2-3人、省名中医和省中医临床优秀人才20人以上、市名中医40人、中级职称以上中医药骨干人才700人以上。支持名老中医药专家、省市名中医及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授业,通过师承教育加大青年中医师培养力度。与南京中医药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西医学习中医培训项目。强化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5年内接受中医理论和临床实践技能规范培训人数达到1000人。

(十四)优化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加大薪酬激励力度,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中医药优秀人才或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制。完善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中医药人才职称评聘办法。将师承指导老师带教水平、带教质量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绩效工资分配对承担带徒任务的中医医师适当倾斜。

六、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十五)繁荣发展特色中医药文化。在市中医院实体化运作“山阳医派传承发展研究中心”,系统开展“山阳医派”学术思想挖掘、整理和研究,厘清传承脉络,出版流派研究专著和文集等。收集筛选民间验方、秘方和技法,开展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推进温病学思想技术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建立流派特色专科。发挥吴鞠通中医馆、程莘农故居等阵地作用,加强地域中医药文化展览展示、宣传教育。推动盱眙县祥康中草药养生科普园、涟水陈师百药园等种植基地争创江苏省中小学中草药科普基地。加强中医药文物设施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将具有鲜明淮安地域文化特征的中医药独特产品、技艺和服务培育成“淮安老字号”。到2025年,力争新增国家级中医药非遗项目1个、省级中医药非遗项目2-3个、市级中医药非遗项目5-6个、中医药“淮安老字号”3-5个。

(十六)促进中医药科研创新。将“山阳医派”传承创新等中医药研究项目纳入市级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重点支持范畴,加快建设“淮安市中药材产业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淮安市中西医结合呼吸疾病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推动医疗机构、高校院所和企业开展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科技主管部门、医疗机构、高校院所共同设立中医药科研专项,支持在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饮片炮制、经典名方挖掘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设备研制项目,促进中医药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市、县两级中医院申报备案临床试验机构,引导医疗机构以临床效果良好的协定中药处方为基础研制中药制剂、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搜集整理经典名方,支持有技术力量的企业或医疗机构开发新产品或新制剂。到2025年,新增医疗机构中药制剂5-10个。鼓励中药新药研发和中成药上市后评价研究,培育蟾酥注射液等1-2个中药大品种和知名品牌。

(十七)推动中医药开放交流。策应国家“十四五”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推动“山阳医派”文化海外传播。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发挥淮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优势,推动中医药产品及服务出口。发挥淮河生态经济带卫生健康联盟作用,加强与淮河流域其他中医流派的交流合作。加强沪淮、宁淮中医药领域合作,主动融入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发展格局。

七、健全中医药发展配套政策

(十八)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市、县两级政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进行预算单列,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对中医医院因公立医院改革导致的政策性亏损,财政给予补偿。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发挥中医药特色,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在医改等资金分配中,对中医药服务给予倾斜。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医院建设项目。鼓励设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推动银行机构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医药机构和项目加大信贷投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相关重大项目,在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养老设施专项规划中加强中医药产业与设施布局研究,对中医医疗、中药产业、中医养生养老和健康旅游等项目给予支持。

(十九)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腾空间、控总量、调结构、保衔接”思路,在调价规模测算、项目遴选中重点向中医医院倾斜,优先选择中医类诊疗项目进行价格动态调整。跟踪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中医优势服务、特色服务为重点,分批、分类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向中医医疗机构合理倾斜。扩大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范围,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化复合式付费方式,到2025年,中医治疗优势病种数量达到50种以上。完善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的疾病按床日付费政策。实行中医医院与同级综合医院相同的病种医保支付标准。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门诊常见病、慢性病病种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等方式。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各级中医类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国家和省异地联网结算范围,提升区域辐射能力。按规定将适宜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类医院制剂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探索门诊统筹支付。对因重大政策调整、服务量增加等导致的医药费用增长,医保基金结算在总额控制指标上给予合理调整。推动辖区内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药特色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健康管理等服务。

八、加强组织实施和保障

(二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淮安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发改、财政、工信、科技、教育、人社、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医保、文广旅游、新闻宣传等部门在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的职责,全面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发展格局。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要充分听取并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依法强化中医药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中医药管理机构,配齐专职人员,加强中医药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中医药综合监督管理。

(二十一)强化考核督导。将本意见实施情况纳入卫生健康事业考核体系,建立意见实施监测、考核机制,对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县区、园区要结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江苏省中医药条例》,制定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序时进度,市卫健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

(二十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政策措施,宣传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典型,展示淮安中医药文化底蕴与魅力。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知识,深入开展中医健康养生科普行动,持续举办“中医药就在你身边”健康巡讲、“岐黄校园行”等活动,让中医药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不断提高健康素养,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

(来源:淮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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