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纪委监委日前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1-06-17 1764来源:网络

一、县果园场副场长赵仕红违规提议发放防暑降温费问题。2017年至2018年,赵仕红未认真研究上级关于发放防暑降温费的文件精神,也未向有关职能部门咨询,在果园场职工正常都在室内办公、工作场所均安装有空调、不符合发放防暑降温费条件的情况下,向上级提议给果园场场部工作人员发放防暑降温费。后果园场根据赵仕红提议,违规向20余名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共计42800元。2021年5月,赵仕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防暑降温费被全部收回。

二、县交通运输局原运管所副所长邱祖喜、财务科科长张红梅等人借公务培训之机旅游问题。2017年7月,时任县运管所副所长邱祖喜带领运管所工作人员张红梅等一行共5人前往昆明参加业务培训。期间,邱祖喜擅自决定改变行程带领参训人员旷课前往大理等地旅游,并虚开就餐、住宿发票处理个人旅游费用。回盱后经张红梅经办,将培训和旅游费用一同报销,合计违规报销费用6180元。2021年5月,邱祖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红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规报销的费用被予以收缴。

以上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说明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都要引以为戒,自警、自醒、自重,从公开曝光的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反思反省、警钟长鸣,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来源:盱眙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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