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涟水县检察院起诉,被告人翟某因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二万元。
案情回顾:
现年31岁的翟某是徐州人,十多年前就在常州开始打工,5年前认识女友小李,两人感情很好,不久就住在了一起。翟某的工资等收入都交给小李保管,积累到一定数额后就到银行以小李名字存定期,存单由小李专门保管。
2018年5月,翟某和小李一起在住所附近的农行网点存了4万元定期存款,像往常一样,存单由小李收在了家中的衣柜里。没过几天,翟某在网上看中一款汽车,就想取出这笔钱,再向别人借一点就能把车买过来,但又怕小李不同意。翟某灵机一动,想到弄张假存单放在原来地方,把真存单取出来“以假换真”的妙计。随后,翟某就开始实施行动,在火车站找到办假证人员按照小李在农业银行存单样式,伪造了一张面额为4万元的存单放在家中,自己持真实存单从银行取走该笔钱,又从朋友那里借了3万元,满心期待地将钱给了卖车方。怎想到对方是一个骗子,车子没有买到,钱也被骗了,吃了“闷亏”的翟某一直不敢告诉女友真相。
2019年5月17日,朋友催要翟某归还买车时借的钱,翟某又打起了两天前和小李刚在银行存的两万块钱的主意,又如法炮制了一张两万元假存单替换了真存单。
2020年6月,小李将这两张假存单带回了老家,在当地银行准备取款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该存单是伪造的,随即报了警。案发后,翟某于6月4日投案自首。
(来源:涟水检察院;原标题:男子伪造“假存单”糊弄女友!结果女友去了银行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