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晚报讯:日前,宋某因在高速公路酒驾违停,被淮安交警高速四大队民警查获,将面临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3月16日,宋某在南京与同事聚餐后,醉酒状态下驾驶苏D牌照轿车回老家泗洪县四河乡,一个多小时行驶了152公里。当晚10时20分许,他在新扬高速淮安段应急车道上非法停靠如厕,车后没有摆放警示三角牌,一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巡逻至此的淮安交警高速四大队大队长陆玉宝等人发现后,对宋某进行检查,发现宋某说话时酒味很大,便立即通知新扬高速明祖陵服务区警务站值守民警处置。经血液检测,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7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宋某交代,3月16日晚上,他喝了三杯啤酒、一杯红酒。当晚21时许,聚餐后的他驾驶车辆从南京市区出发,行驶至上述地点时,因内急便将车辆停放在应急车道上,就地如厕。目前,宋某因涉嫌酒驾、高速违停等行为,将面临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融媒体记者 杨春阳,通讯员 吕善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