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安市城管局召开《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12名听证代表各抒己见,为市区停车场管理建言献策。市城管局听证人员认真听取并作回应。之后,《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条例》将根据听证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
重点讨论四条新增罚则
《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条例》是在2017年我市出台的《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实施满两年后,依法进入《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条例》立法进程。
听证会重点对其中四条有新增罚则的条款逐条讨论:
●停车场经营管理者未按规定备案;
●未按要求实时上传停车泊位信息至全市智慧停车信息系统;
●在免费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城市道路以外公共区域临时停车泊位内持续停放机动车超过48小时;
●共享单车停放影响行人或车辆正常通行、影响市容环境等情况。
除了以上四条新增罚则的条款,在本次听证中,还同时就城管部门职能、电子支付平台推广、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要求、经营性停车场定价机制、看管责任、业主共有场地管理、公共停车泊位监管、地桩地锁处置代履行、收费票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10个方面的内容听取各位代表意见和建议。
建议降低最高处罚标准
听证代表围绕听证事项,畅所欲言。有人认为,一些处罚金额较高,不利于具体操作,建议降低最高处罚标准;有人认为,一些词语定义不明晰或难以界定;也有人建议适当放宽处罚规定的时限;有人则建议精简条款用词等等。听证人认真倾听、详细记录,并解答回应,听证代表与听证人之间进行了反复沟通和辩论。
此次听证会代表包含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热心市民代表、停车场服务行业经营管理者代表、法律界人士、共享单车投放企业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立法听证会,赋予利益相关人表达自身利益的权利和机会,使各方利益在立法过程中得到公正平等的反映。
《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条例》立法,涉及停车场管理工作方方面面,事关城市形象,关系千家万户,是运用法治手段加强市区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有助于提升我市停车场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改善市容和交通环境。
■融媒体记者 杨春阳 通讯员 宋玲 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