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泾口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里辱骂交警被依法行拘8日并处罚款500元

 2020-12-04 2199来源:网络

“我当初真不该一时冲动,犯浑在微信朋友圈里辱骂交警……”事后,违法行为人沈某阳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

2019年8月,沈某阳因危险驾驶被淮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七中队交警查获,经公安机关审查后,被处以拘役两个月的处罚。2020年9月处罚结束后,本应为自己的行为“买单”的沈某阳心生怨恨,为泄私愤于2020年12月1日夜间,录制四条辱骂交警的视频上传到微信朋友圈里,并被多人转发,性质恶劣。

2020年12月2日,淮安公安分局泾口派出所民警连夜间开展工作,依法对沈某阳进行了传唤。经审查,沈某阳对在微信朋友圈里辱骂交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淮安分局依法对沈某阳给予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于寻衅滋事或公然辱骂正常执法、执勤的民警,恶意妨碍公务甚至辱警、袭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河下派出所暖心救助一走失老人

近日,淮安公安分局河下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名走失老人,帮助其找到家人。

2020年12月2日下午,河下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老人在附近路边来回转悠,好像找不到回家的路,请求民警帮助。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经现场沟通了解,老人疑似患有老年痴呆症,不能提供准确的家庭住址和家人联系方式,考虑到天气寒冷,处警民警将老人现行带至派出所内照顾。后经个人信息比对最终确定老人的准确身份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最终老人安全返回家中。

警方提醒:家中有老人,建议出门备张联系卡,如遇突发情况,方便警方及时联系家属。

喝酒,从来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

近日,淮安公安分流均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的案件,帮助受害人挽回了损失,收获了群众好评。

2020年12月1日晚上21时许,流均派出所的报警电话响起,报警人焦急的在电话里说:“我的车被抢了!现在对方骑着我的车向南逃窜了!”面对可能是抢劫案件的重大案件,值班民警一刻也不敢懈怠,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汇报以及向110指挥中心反馈后,决定先往嫌疑人逃窜方向追赶,同时通知受害人来派出所尽快说明情况。在追赶无果后民警返回派出所开展受害人询问工作,在询问过程中民警结合受害人姜某的描述及其反映的嫌疑人是姓邱的流均某村人,经初步判断,有盗窃前科的邱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2月2日邱某某某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酒后心生歹意顺手牵羊盗走他人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同时在邱某某家中找到了受害人的电动车和头盔。

经查:2020年12月1日晚20时,受害人姜某吃完饭后到饭店与老板喝茶聊天,顺手将电动车停在了饭店门口,钥匙也没有拔走。同在附近饭店喝完酒准备回家的邱某某出门时看见电动车上有钥匙,便临时起意将电动车盗走。

目前,嫌疑人邱某某已被取保候审,被盗的电动车和头盔已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公安机关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电动车钥匙随走随拔,切莫给他人可趁之机;另外也提醒那些“酒品”不好的人,喝酒从来就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来源:淮安区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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