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14时许,清江浦分局白鹭湖派出所接市民韩先生报警称,被人冒充公司法人诈骗了47万元。民警了解到,当日9时36分,韩先生收到一封电子邮件,对方自称是韩先生公司的法人,通知韩先生创建一个QQ群并要求将公司财务负责人董女士拉进群。后对方称需要转账一笔资金,于是董女士向对方汇款47万元。后董女士询问公司法人,法人称并未安排她转账,这才意识到被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不要轻信QQ、短信、微信、邮件的留言,汇款前一定和对方电话核实。领导和员工尤其是财务之间,可以明确相关付款规则,设置内部知晓的“暗号”,不符合规则的信息必须及时确认。
(来源:淮安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