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日报讯:山西省襄汾县“8·29”坍塌、福建省泉州市“3·7”坍塌等事故,敲响了公共场所建筑安全隐患的警钟。9月11日,我市印发《全市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向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亮剑”。
根据方案,自即日起至11月底,我市集中资源、力量、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彻底的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按轻重缓急,分类处置一批历史存量“两违”建筑,对新增“两违”建筑一律拆除,坚决遏制房屋建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擅自改变结构和使用功能等乱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次行动重点针对三类场所,紧盯七项重点问题,检查十一项重点内容。
重点场所分别是:(一)农家乐、宾馆、饭店、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场馆、体育场馆、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公共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场所;(二)利用民房、旧建筑物(含厂房、公共建筑等)改造从事商场超市、文创娱乐、旅馆民宿、餐饮、酒吧、群租公寓(房)、托管培训、医疗美容、幼儿园、养老托老、电商经营等经营服务的人员密集场所;(三)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包括位于高压线路对建筑物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房屋。
重点问题包括:(一)“四无”(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筑,特别是钢结构建筑;(二)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三)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四)违法改扩建(加层夹层)的建筑;(五)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六)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七)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建筑。
检查内容包括:既有建筑结构是否安全,是否超过设计年限;是否存在超负荷使用、擅自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情形;是否存在违规改扩建、装饰装修等行为;是否存在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损坏、腐蚀等异常情况;是否存在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是否存在建筑消防设施未按标准配置、设置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等情形;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落实是否到位;疏散指示标识设置是否齐全;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等。人员聚集活动是否按规定报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我市将坚持“六个一律”工作标准:对非法违法建筑一律停止使用;对非法违法占用土地建设房屋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拆除;对人员聚集场所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建筑产权人和使用人采取加固改进措施;对上一项加固整改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不得进行营业活动;对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未经审批的一律叫停;对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部门的相关责任。
■融媒体记者 唐筱葳,通 讯 员 姚凤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