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00”后少年因一只西瓜殴打他人被判刑

 2020-08-21 1950来源:网络

因一只西瓜发生矛盾,“00”后少年小强(化名)纠集好友,带着木棍、水果刀、臂力棒等工具找到对方,将人殴打致伤。日前,江苏省涟水法院已判决,小强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情回顾:

2019年7月某天的23时,在乡镇上的一个烟酒店门口,阿左与小强、小洋(化名)因一只西瓜发生口角,阿左对小强进行殴打,小洋看不过,也上前参与打斗。小洋报警,阿左逃离现场。民警到现场后,小强欲私下报复阿左表示不需要民警处理。次日凌晨一点多,小强收到朋友发来的微信,得知阿左在某网吧对面路边,便与小龙、小洋和小宝三名好友持木棍、扫把柄、水果刀、臂力棒等工具赶到路边,对阿左进行殴打,阿左持木棍还击,小龙拿出水果刀恐吓阿左。小龙手中的木棍被打断,便用小宝手中的木棍继续殴打。阿左被打倒躺在地上,群众报警,小强等四人逃离现场。

警方调查:

经县公安局鉴定,阿左身体所受损伤程度符合轻微伤标准。7月16日,小强、小龙、小洋主动到县公安局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据了解,小强出生于2000年,事发当时已年满19周岁;而小洋2001年出生,和2000年的小龙、小宝一样,事发当时已满16周岁,犯罪均应负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

涟水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强因伙同他人,随意殴打公民,情节恶劣,被判寻衅滋事罪。义无反顾替好友助阵的小龙、小洋和小宝也分别被判刑。

法官寄语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时有发生,由于他们社会阅历浅、性情急躁,好感情用事,法律意识淡薄,不善于控制自己的言行,所以犯罪不计后果。在此呼吁广大青少年,哥们义气要不得,打架斗殴不参与,遇事要冷静,切莫因一时冲动逞一时之快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来源:涟水法院)


◎2026年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

◎淮安市社会保险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6年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

◎2026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

◎2026年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淮安市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