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14时46分左右,淮阴区交警在淮阴区渔沟镇戏园街与桃园街交叉路口处查获一起驾校教练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经调查,驾驶人蒋某系渔沟镇长乐驾校教练员,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
目前,蒋某因涉嫌饮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作为驾校教练,更应该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然而,蒋某却以身试法。交通秩序的维护,交通安全问题的整治,仅依靠交警部门的管理远远不够,更多的是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自身筑牢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来源:淮安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