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泽宇(正处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近日,淮安市淮阴区委原书记刘泽宇(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泽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刘泽宇,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19年,被告人刘泽宇利用担任洪泽县县长、淮阴区委书记、淮安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招投标、工程款支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间接通过其子(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附:刘泽宇简历
刘泽宇,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江苏淮安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9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刘泽宇历任淮安市法制局副局长、淮安市法制办副主任、洪泽县委副书记、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07年12月任洪泽县县长;2013年12月任淮安市淮阴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19年9月被免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