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市河长办等部门相继督查与部署我市港口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查看了相关台账资料,现场检查了靠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装置建设使用情况、400总吨以下船舶防污改造情况。
截至4月25日,我市三级以上航道67个港口码头已经安装省标准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装置,共组织30家航运企业500余艘船舶签订船舶防污改造协议,累计实施208艘船舶生活污水防污设备和检控设备安装工作。下一步,市执法支队将压实港口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优化港口船舶污染监管电子联单机制,加大船舶污染物送交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