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涟水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摧毁了一个以周劲松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目前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周劲松、李小权、黄月明、徐海国等多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查,该团伙自2013年以来从事“套路贷”违法犯罪,以“涟水宏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涟水县义晟汽贸有限公司”等名义,在涟水县安东商业广场二期1幢1128室(安东路苏果超市旁)、炎黄大道君悦华城小区会所等地设立办公地点.向社会发放高息贷款,后通过上门滋扰、辱骂、殴打、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法院诉讼等方式讨要债务。
为彻底查清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事实,深挖余罪,除恶务尽,现公安机关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知情人士、遭受过该犯罪团伙侵害的受害人,踊跃向公安机关举报和揭发该团伙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对检举人员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于提供线索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凡打击报复举报人,包庇或为该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同时,公安机关正告参与该团伙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人员,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违法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周劲松,男,汉族,1983年2月生,户籍地: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南路荷花池小区9-2号楼501室。
李小权,男,汉族,1978年2月生,户籍地: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涟城街道莲花居委会丁庄组32号。
黄月明,男,汉族,1993年1月生,户籍地: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朱码街道办孙徐居委会朱庄组96号。
徐海国,男,汉族,1993年10月生,户籍地:住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朱码街道办孙徐居委会朱庄组15号。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110或0517—82960102
15250887070(许警官)
13625166488(贾警官)
2.来信举报:涟水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邮编223400
3.电子邮箱:53616976@qq.com,351547328@qq.com
4.微信公众号:lianshuijingfang涟水警方(微服务一违法犯罪举报)
特此通告
涟水县公安局
2020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