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日报讯:13日上午8时许,盱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山水广场一市民遛狗未拴牵引绳。执法人员随即对犬主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调查取证,并依据《淮安市不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47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2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盱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自2017年6月《盱眙县城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盱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捕捉各类流浪犬322只,并通过电子大屏投放上门发送宣传单等形式,对养犬管理办法进行广泛宣传,有效提升广大市民文明养犬意识。下一步,盱眙县将就少数市民散养犬只、遛狗不牵绳、粪便不清理等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和处罚力度,对违规遛犬携犬的重点区域和问题多发区域,分批次、分阶段进行整治和查处,切实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和文明养犬。
■通讯员 史慧 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