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一中队的考勤表上,李卫荣的名字依然在册,与战友们永远在一起。“中队的兄弟们都说,要以他为榜样。”4月1日,中队长尤存锁说。今年3月,连续执勤39天的辅警李卫荣倒在了工作岗位上。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共有34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近五年来,共有3名辅警人员在工作岗位上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今年清明节,人们用不同的方式表达了对他们的缅怀之情。
不喊苦累用心做好本职工作
4月1日早上,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李卫荣的姐姐、55岁的李卫芬,和母亲一起去给弟弟李卫荣上坟,坟前的老母亲止不住哭泣。“弟弟走的太早了。”李卫芬告诉记者,李卫荣不仅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从不喊苦喊累,他还是孝顺的儿子,在父亲生病的时候,不管工作多忙,李卫荣每天都要到医院去探望。
今年3月,因防控疫情和路口交通执勤需要,52岁的辅警李卫荣连续工作39天,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去世。“淮海南路解放路口文明示范岗执勤,拦停右转弯不避让的机动车,协助民警查处了2辆闯禁区的电动四轮车”“协助巡逻民警加强对疫情期间农贸市场聚集人群的管控”……这是他倒下前最后的执勤记录。2020年3月26日,李卫荣被江苏省公安厅追授“全省模范警务辅助人员”称号,为辅警最高的荣誉。
4月1日下午,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我市交警二大队的工作人员来到位于延安西路附近的李卫荣母亲家里探望,送去米、面、油等。“李卫荣以前和我们一起工作,他的母亲看到我们,情绪很激动,我们告诉她要照顾好自己,有什么困难就提出来,我们一定管。”交警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尤存锁告诉记者,中队的考勤表上,李卫荣的名字依然在册,并与战友们永远在一起。“中队的兄弟们都说,要以他为榜样,按照他生前的标准,做好文明劝导、事故快处、服务群众的本职工作,不给李卫荣抹黑,为我们中队争取更大的荣耀。”
尽心为公马路成为他的家
“你挥挥手,又回到那个熟悉的路口;又担起那工作的重担,就是不愿意稍稍放下。你给城市的交通动脉减轻压力,却总不在意,自己那致命的高血压……你总是默默地坚守,隐藏起自己的光华;你总是悄悄地付出,不在意他人的评价;直到妻子整理你的遗物时,发现了你那被藏在床底的一摞献血本。才知道这十多年来,你已瞒着家人献血4000多毫升;用自己总血量的一半,偷偷地,浇灌了别人的生命之花……”近日,在清明节来临之际,市公安局民警李沐作诗《战友啊 你该歇歇了》,整首诗有千余字,表达了对逝去战友康红兵无限的缅怀之情。
康红兵生前是涟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2016年12月,46岁的康红兵因连续超负荷工作40个小时,致使心脏主动脉夹层血管破裂,经抢救医治无效去世。“我这次生病了,请替我向汪大队请假,向秦书记请假,务必请假、请假……”这是康红兵生前说的最后一句话。2017年8月,康红兵被省公安厅追记个人一等功。
“在我们眼里,康红兵是一个铁人,他几乎把全部的时间都放在了自己热爱的工作上,常年加班加点辛苦熬夜,高血压一直困扰着他,伤病缠身,他却说自己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上路即是最好的治疗,并主动请缨,上岗执勤,他曾护送无数学生上学、放学、参加活动。” 康红兵生前的同事沈利回忆说。
一身正气全心全意服务一方
“在我的记忆中,爸爸的工作总是很忙。30年前,出警的爸爸只留下一句‘跟你妈说,我中午不回来吃饭了。’这也是爸爸和家人说的最后一句话。那年,我才13岁。”每年清明节,王芬与家人都会到烈士陵园祭扫父亲,今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响应国家网络祭扫的号召,王芬和家人没能去陵园祭奠父亲,并希望得到爸爸的理解。现任扬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运河水上派出所教导员的王芬,是我市烈士王长友的女儿。和爸爸一样,她也成为了一名警察,并曾荣获优秀公务员称号,还多次获得优秀政工干部、标兵等荣誉称号,用实际行动传承父亲“衣钵”。
王长友于1944年出生在淮安区平桥镇农民家庭,1964年应征入伍,1982年,他转业至金湖县公安局白马湖派出所。工作中,他一身正气,当地人亲切地称他为“白马湖卫士”。不幸发生在1990年7月7日。这天上午,副所长王长友外出调查案件,下午回派出所的路上,路过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傅廷发家,便上前观察,发现犯罪嫌疑人就站在门口。他顾不上考虑,快步奔去。傅廷发及其父突然见到王长友,慌忙钻进屋里,各持一根木棍藏在门后。王长友未见异常,便迈进门槛,就在这时,两名凶犯同时举起木棍,凶狠地向王长友头上不断砸去,并连夜出逃。7月12日,王长友的遗体被发现。几天后,案件迅速侦破,凶手被绳之以法。1990年9月,王长友同志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模荣誉称号,1992年9月被民政部批准为革命烈士。
4月2日中午,金湖县公安局的三名工作人员去扬州慰问王长友的亲属。“每年重大节日我们都会到扬州,去慰问王长友的亲人。去年清明节,我们组织12个人,在扬州革命烈士纪念馆举行了隆重的纪念王长友活动。今年因为疫情原因,就没有组织现场活动,只是到扬州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询问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解决。”金湖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防范疫情,他们还在“平安金湖”微信公众号上开发小程序,组织网络祭扫活动,缅怀英烈。
警务人员为人民人民永远怀念他们
2015年7月,36岁的李春潮在京沪高速公路施工现场设置交通标志时,面对突如其来失控的面包车,在紧急疏散周边人员的同时,奋不顾身地推开身边的同事,自己却被撞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殉职,2015年10月,李春潮同志被公安部追授为二级英模,2016年2月,被民政部评定为烈士;1996年12月,21岁的殷同明从派出所到唐集乡执行公务,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去世;2002年11月,23岁的王辉按照大队领导命令,到盱眙县化肥厂路段勘查一起汽车肇事逃逸现场时,被一辆小型客车撞成重伤,经抢救无效逝世;1999年3月,44岁的王为群(女)到省厅交管局联系工作,在返回途中因交通事故,不幸去世……
“警务人员用生命践行誓言,用热血铸就平安,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深刻内涵。” 市公安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悼念逝去的警务人员,近年来,社会通过各种方式,举办纪念活动。“去年清明节,在淮安烈士陵园、涟水县烈士陵园,淮安警方陆续组织开展祭奠英模活动,向烈士陵园献花致敬、重温入党誓词、入警誓词;组织瞻仰茭陵大胡庄八十二烈士纪念馆等,表达敬意、寄托哀思,进一步了解先烈事迹,感受前辈们的丰功伟绩与爱国精神;组织党员赴周恩来纪念馆、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寄托哀思,涤荡心灵。不仅如此,重大节假日,来自公安部、省厅、市公安局、县公安局等各部门,也会开展不同形式的慰问活动,通过发放慰问金、慰问品等慰问逝者亲属。了解家庭中的实际困难,为子女工作、学习等不定期提供帮助……”
(来源:淮海晚报)


